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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时候知道龙生九子各有所好这句话,还是因为妈妈给我们俩讲睡前故事。

    她说很期待看到我们姐妹两个将来长大都会变成什么样,有什么不同?

    当时小颜野还不服气地说,我只要永远做姐姐的小尾巴,跟着姐姐就好。

    姐姐做什么我就做什么。

    幸好她没有跟着我。

    那个被粉丝称为造物主的神迹,被媒体评为宇宙的歌姬,蔷薇袈裟的主唱大人——颜野,就是我的亲妹妹。

    同一个爹妈的那种。

    我小时候一直以为父母对双生子的爱是可以一碗水端平的。

    可是我不知道,有的人天生就是受宠的命。

    颜野从小就展示了凛然的音乐天分,妈妈送她去上声乐课的同时,身为姐姐的我就顺便被送进了隔壁的钢琴班。

    她一路就像开了挂一样,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拿奖到手软。

    而我磕磕巴巴熬了六年,才勉强考完十级。

    撇开天赋这种需要技能点的不提,就算是外貌,我们也从出生的一刻就拉开了显着的差距。

    据说当时接生的护士姐姐看到颜野的时候就和我妈说,妹妹长得太漂亮了,白嫩得完全不是像新生儿,头骨也很好看。

    后来我有机会翻看小时候相册,也不得不说,刚刚出生的颜野好像一块璞玉,反观旁边的我皱巴巴黑黢黢,像一块洗不干净的抹布。

    但我并不是嫉妒颜野的美貌或者天赋异禀。

    只是每一次,只有为了可爱的小颜野,才会绽放最开怀笑颜的大人们,真的很残忍。

    爸妈分开的时候,所有的财产分割都顺利推进,只有为了颜野的抚养权拉锯战一般争执了一周。

    而我像个没有人要的垃圾一样,被丢去了青山巷。

    虽然后来的我可能是像奶奶说的那样也逐渐长开了吧。

    在放弃了常年长袖长裤的物理防晒后,反而拥有了颜野同款的白皙肤色。

    而我的身体也像抽条一般迅速发育,走在路上还被邀请去兼职做平面模特。

    但你我都知道,有的东西,来的太迟,就没有意义了。

    这一切,当然不是颜野的错。

    只是我的命,不够好。

    看着颜野马上就要第叁杯威士忌下肚,一想到她要是喝醉了,送她回家,挨颜女士骂的还是我,我忍不住出言阻止她。

    别喝了,你这样对嗓子不好的。

    我伸手抢过她的酒杯,示意侍应生帮我们把桌子上的酒和杯子收走。

    姐,你后悔过吗?

    她无厘头的一句发问让我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我不明白她都拥有了这样完美的人生,还需要后悔什么?

    而我的人生,悔事大概能写成一册书那么厚。

    可惜人生从来是落子无悔。

    如果我们两个交换命运,你愿不愿意?

    喝醉的颜野展示了一种平常很难看到的脆弱易碎感。

    虽然她很会撒娇,但我知道她的弱只是迷惑敌人的手段。

    真的论起性格,她的倔强不会输我分毫。

    但是她基本不需要到撒泼打滚这一步,想要的东西就已经是手到擒来。

    我愿意你也不会愿意啊,谁不想做万人瞩目的大明星?

    我俯下身帮她把滑落在沙发上的外套捡起来,又披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要是谁有这个机会,还不马上紧紧抓住,怎么能拱手送人?

    对,你说得对,我永远不会放手的,永远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回答我的话。

    她抓过我手亲昵地蹭蹭。

    我不想和一个醉鬼计较,只能任她动作。

    等到天快黑的时候,颜野终于酒醒的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跟我道过别,抓起她的包戴上墨镜,转头就潇洒地离开,仿佛下午垂头丧气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一样。

    我送江浸月回家之后,接到沉南星的短信。

    姗姗,我要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待在她身边?

    我知道这不是一句无望的呻吟,这是沉南星向我求助。